原标题:一封道歉信抵不了“被班主任偷走的人生”
▲当事人苟晶(左一)在济宁读初中时的照片。图片来自微博@前世是天使2001。
又现冒名顶替事件。
6月22日,网友苟晶(微博@前世是天使2001)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自己曾在1997年和1998年山东高考中连续两年被冒名顶替。其中1997年顶替者为此前自己高三班主任的女儿,该班主任曾给苟晶写过忏悔书。苟晶称目前已向山东省教育厅实名举报,盼有关部门能给出公正的调查结果。
▲苟晶微博截图。
从目前呈现的信息来看,虽然这位网友的爆料具备明确的地点、人物和清晰的时间脉络,但是所有信息都出自于第一视角,更接近于自述。这起事件是否真实存在,还有待当地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用公正、权威、透明的调查结果,回应舆论关切,抚慰当事人。
从苟晶的陈述来看,她的命运完全被这两次冒名顶替改写——两次“落榜”后,她于1999年被招工到浙江,自此开始打工。虽然经过辛苦打拼,她现在的生活富足安稳,但两次落榜的经历,对她本人和家庭都造成了难以磨灭的伤害,出身农家、从小学习成绩优秀、被父母寄予厚望的苟晶,也因此一直自感愧对父母亲友。
但就在2003年,她收到高三班主任的两页忏悔信。在信中,他自述因为自己女儿成绩太差、不争气,无奈之下,他让自己女儿替她去北京读了大学。
如果苟晶所述为真,这起发生在山东济宁实验中学的冒名顶替案,作恶者为一己私利、肆意践踏别人人生的行为让人义愤填膺;受害者及其家人被侮辱被损害、为此挣扎抗争的人生经历也让人唏嘘不已。
▲济宁实验中学图片。
如苟晶一样要强的学生,虽然出身贫寒,但是埋头苦读十几年,憋着一口气,为的就是改变自己及家人的命运。谁能想到自己十几年的辛苦,胜利的果子轻易就被别人摘走——更何况,偷走自己人生的,还是自己的班主任?
如果此事属实,涉事班主任不顾教师职业道德,无视法律法规,为一己私利、恶意移花接木,严重侵犯学生正当权益的行为,显然应该得到该有的制裁。
事实上,此前也曾发生一起“教师调包学生高考录取通知书”的事件。2002年,湖北考生王俊亮以506分的高考成绩,被长江大学录取。但录取通知书送到王俊亮学校时,被王俊亮的班主任邓老师转给了他朋友的孩子。
此前,就在康辉自曝高考录取“差点被顶替”事件中,其中的关键环节也指向当地教育考试招生部门的相关人员。
教师原本是学生求学路上的引导者,教育部门更该是教育公平的捍卫者,但当这些出身贫寒的学生的高考成绩,成为其中一些人私相授受的资源,趁机从中渔利,这已不是简单的违规操作所能概括,更确切地说,这就是毁掉别人的人生。
鉴于此,尽管是历史存量问题,但这种个案线索只要曝出来,就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出来作恶,迟早要还”,如果部分顶替案例被查证属实,那就该让作恶者“早还”而不是“晚还”。
更为重要的是,正如苟晶所疑惑的:涉事班主任身为普通教师,是否果真有如此偷天换日的能量?是否有涉事学校甚至更高层级相关人员的勾连?类似的冒名顶替事件背后是否有一条黑色产业链存在?都值得进一步追问。
值得庆幸的是,在“冠县农家女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学案”引发舆论关注后,当地已经对类似事件展开专项清理、整治。而“真假苟晶”事件所提供的线索,显然该一并纳入调查的视野,让作恶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让当事人得到公平和真相。
教育公平比金子还要宝贵。也因此,每一位被冒名顶替者的辛酸故事都该得到一个公正、透明、干净的结尾——用严谨不和稀泥的调查还原真相轮廓,对涉事人员严格追责,用中正科学的政策满足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正视并算清每一笔“历史旧账”,教育公平才能被打上补丁、恢复完好。
文 | 轻舟(媒体人)
责任编辑:黄晓冬
版权声明
本站文章收集于互联网,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文章仅供学习观摩,请勿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如有侵权请联系邮箱tuxing@rediffmail.com,我们将及时处理。本文地址:https://www.wuliandi.com/edu-news/gaokaonews/2796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