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甘肃省教育厅发布消息,《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出台,从2020年起,将在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开展公费师范生培养。今年首先在西北师范大学招收培养400名公费师范生,每生每学年享受1万元财政补助。
按照实施办法,甘肃省教育厅根据全省各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和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培养能力,统筹制定年度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根据各市(州)教师需求,确定分专业招生数量,按照考生生源地,分市(州)招生,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2020年,甘肃在西北师范大学实施400名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培养规模,主要面向偏远市(州)和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培养师范类本科专业的学生。
据了解,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住宿费以及生活补助由省级财政承担,专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费4500元)。生活补助资金由培养学校按照每生每月450元的标准按月发放。省级财政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学校培养成本,对公费师范生的资助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优秀公费师范生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毕业后,公费师范生一般回生源所在市县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一年。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公费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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