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养了一只又机灵又可爱的小狗。我最喜欢它那一对会说话的大眼睛,炯炯有神、灵动可爱。它俊俏的小脸蛋再配上一对毛茸茸的大耳朵,显得英勇神武。它身上的毛像雪一样白,走路的时候尾巴摇来晃去,再加上它粘人讨喜的性格。我给它起名叫欢欢。
欢欢还是个嗅觉高手呢,你们可别小看它!有一次,我和欢欢经常游戏的一个皮球不见了,我对它说:“怎么办?皮球没啦?你能找到吗?”。欢欢听了,微微点头,接着就满屋踱步,嗅来嗅去,终于在我的床底下找到了皮球!我特别高兴,就奖励它了一块肉骨头,我向空中一扔,欢欢就像跳高选手一样腾空而起,准准地接住了它的美味。那气定神闲的一套动作别提多潇洒了!
我家的欢欢还是个挑剔的馋嘴美食家。我发现它对狗粮的兴趣总不能超过五天,每到第六天的时候就耍脾气,跟我玩儿绝食。无奈之下,我只得求助爸爸,爸爸笑呵呵地给他碗里换上一块肉骨头,欢欢的阴谋诡计这才得逞。得意洋洋地翘着尾巴和美食来一场甜蜜的约会……你们看看,这个挑嘴的小家伙,我们家快养不起它了!
欢欢在我们家已经一年了,每天喂它抱它逗它,带它下楼遛弯儿似乎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爱它的可爱模样,更爱它的机灵讨巧,它不仅是我的朋友,更像是我的家人。感谢这个小精灵带给我们全家的欢乐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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