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只小黄狗,它非常讨人喜欢。它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我一直把它当作家人来看待。它的名字叫欢欢,我家的桌子底下就是它的家,爷爷把一些大大小小破旧的布还有衣服铺在一个小箱子里,然后把箱子放在桌子底下,这就是它的床。
欢欢的样子可爱极了,圆圆的小耳朵耷拉着,一对圆溜溜的晶莹剔透的大眼睛四处张望。每当我走近它时,它就会摇着毛茸茸的尾巴来和我玩,真有趣。它全身上下的的毛摸起来可舒服了。冬天,如果你抱着它,你就会非常暖和,就像热水袋一样。
欢欢长着四条又长又壮的腿,跑得可快了。它高兴的时候,就在你身边跳来跳去,还会让你抱着它玩;它若不高兴啊,就会到那温暖的窝里去睡大觉,还会小声地叫唤,为自己解闷呢!
欢欢有点儿胖,因为它老是想着吃。它吃饭的时候,总会开心地摇着尾巴,用长长的尖尖的舌头来把饭舔到嘴里,它吃饭的时候狼吞虎咽的,生怕有人来把它的饭吃完。因此,每当它吃完饭,小嘴两旁就会有饭米粒,真是可爱极了,如果饭不够的话,它就会一直跟着你,直到你把它喂饱为止。
我还不知道小狗的寿命有多长,我希望它能活很多年,一直一直陪着我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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