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养了一只安哥拉·毛毛兔,我亲切地叫它毛毛。
毛毛体形较小,最重不超过一斤,身子圆滚滚的,从远处望去,毛毛跟一个小绒球没啥两样。他一身洁白似雪的绒毛上,间杂种一些墨色细毛,黑白相间,十分醒目。圆溜溜的小脑袋上,竖着一对一前一后黑色“招风耳”,两颗小灯泡似的眼睛,嵌在脸上,一闪一闪的,好像永远不会暗下来似的。它还有一张奇特的三瓣嘴。毛毛的屁股后面,还有一条蹦蹦跳跳起来会左右摇摆的小尾巴。白天在我不在家的时候,它两只爪子搭在栏杆上,时时等待我的回来,而我,也为了它少等一会,每次一回家,就会立刻奔到它面前,它就会竖起耳朵,伸出两只前爪,仿佛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等得我真着急!”
毛毛的生活习性与我们不同,因为它不需要水洗绒毛,只需小爪子梳理几下,就会漂漂亮亮的;奔跑的时候,它先伸前腿,再蹬后退便能窜出很远。
它不仅习性与我们不同,而且它的性格更是古怪:当我回来看时,它的“灯泡眼”友好地看着我,并伸出前爪想跟我“握手”过了一会儿我又来看它,它却对我不理不睬。但是,我手里要是拿着它的食物,它决不会不闻不问的,在我放食物的时候,它就会猛摇前爪,好像让我多放一点,但即使我只给它一点点食物,它也会吃得心满意足。
我的毛毛不但漂亮,还很有趣,你一见到它,就会立刻喜欢上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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