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是中国古代文学家司马迁说过的一句话。那么,怎样才算死得“重于泰山”呢?刘胡兰用她的行动告诉了我们这句话的含义。
1947年1月12日,阎军突袭云周西村,刘胡兰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她在敌人的威逼利诱面前不为所动,被带到铡刀前后,眼见匪军连铡了几个人,在敌连长“怕不怕”的逼问下,她镇定地问:“我怎个死法?”,并还让敌人“不许残害群众”。她从容地走近铡刀,英勇就义,年仅十五岁。
年仅十五岁的刘胡兰,在自己美好的花季,为了祖国,为了人民,宁死不屈,英勇就义,这是何等伟大啊!怪不得毛主席会亲笔为她写下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像刘胡兰这样,为祖国和人民而牺牲的人,他们的死,不正是比泰山海中的吗?我们现在能生活在和平、繁荣的世界里,能过上美好,幸福的人字,不正是千千万万个像刘胡兰一样的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用自己那宝贵的生命换来的吗?……
革命先烈们,我想对你们说:你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换取了我们幸福的现在,你们的死,正是比泰山还要重的。我们一定会继承你们的光荣传统,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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