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佳)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是教育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两不愁三保障”的底线目标之一,事关脱贫攻坚的成效和全面小康的成色。截至6月14日,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人数由2019年年初的60万人减少至6781人,下降了近99%,控辍工作成效显著。为保证长效控辍,今天,教育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继续压实控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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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因素占据辍学主因
《意见》中特别提到学生辍学常见的4种原因——学习困难、外出务工、早婚早育、宗教信仰等,并针对以上4种原因给出了不同的解决对策。
其中特别提到,教育部门发现外出打工的未满十六周岁辍学学生,要会同务工地教育部门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并及时向务工地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报,由务工地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使用童工违法犯罪行为时,要将童工信息通报给当地教育部门,并由当地教育部门通报给其户籍地教育部门。各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要依法依规对允许子女辍学打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
1种情况可休学或延缓入学
对于少数经相关部门联合劝返三次以上或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经县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可以认定为达到“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退出条件,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数说
截至6月14日,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人数由2019年年初的60万人减少至6781人,下降了近99%,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学生人数由20万人降至97人;52个未摘帽贫困县辍学学生人数由8.2万人减少至433人,下降了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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