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学位和普通的博士有什么区别
美国没有法学本科,JD是法律第一职业学位,LLM是硕士。美国的因为没有法学学士学位,所有要读JD的人都要先完成一个任意专业的学士学位。
JD是博士,硕士还是本科?
JD是博士。意为法律博士。来自有关回国人员的信息,教育部认证为“职业法律博士学位”美国的另外一种法律学位被称为J.S.D.(Doctor of Juris Science)。法学博士"在中国大陆教育部那里也是认证为;法学博士,职业法律博士:认证的);JD在20世纪六十年代以前曾经称为LL. B。任何人都必须获得四年制学士学位之后才可以攻读,后来因为法律职业在美国愈发的专业化和精细化,从事律师职业的要求变得极其苛刻。甚至可以与从事医生职业相提并论,JD(Juris Doctor)学位这一名称最终产生,以表明法律教育的苛刻和严格,美国人获得JD学位者可以在美国的大学里任教(美国法学院教授几乎全是JD学位),中国人只获得JSD者不准参加美国大部分州的司法考试。很难在美国高校任教,但是如果外国学生在美国直接攻读LLM之后再获得JSD学位。
请问耶鲁大学和剑桥大学的法学院哪个更好,哪个更容易录取,都需要什么条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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